海南出台饲料管理办法

时间
2003-10-20

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拟借“无疫区”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养殖业的海南省,近日以“政府令”形式颁发了《海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》,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业内人士说,“无疫区”催生了海南全岛养殖热,为无公害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遇。饲料管理办法的出台,将配合“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”的建设,达到从源头保障各种肉制品安全的目的。

据悉,《管理办法》严格规定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设立的条件和报批程序,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、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自行配置和生产饲料;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进行生产,企业自定标准的,应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;饲料及添加剂企业应建立健全原料检查、生产检验记录和产品留样制度,并按规定期限予以保存;鼓励企业在生产中少用或不用药物饲料添加剂;禁止在反刍类动物饲料中添加使用肉骨粉、骨粉、血粉、血浆粉、动物下脚料、动物脂肪、干血浆及其他血液制品、脱水蛋白、蹄粉、角粉、油渣、骨胶等动物性饲料产品;禁止经营无产品标签、无产品质量标准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饲料和添加剂;禁止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已停用、禁用或淘汰的饲料及添加剂;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物及 其他禁用药物等。

海南省农业厅的有关人员说,养殖业是肉品安全的源头。从2000年起,国家就批准海南建设全国最大的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。经过3年多的建设,海南现已建成动物疫病监控、防疫监督、疫情监测、防疫屏障等4大体系,海南畜牧业平均每年递增13%,养鸡业、养牛业、养猪业等都取得了长足发展。在此背景下,饲料及其添加剂安全已成为发展无公害养殖业的关键。据悉,年底国家将对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项目进行验收,此时出台饲料管理办法,就是要借“无疫区”项目的东风,大力发展全岛的无公害养殖,配合食品药品放心工程,从源头杜绝污染,保证各种肉制品的安全。